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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网约车新政窗口期或迎最后一轮补贴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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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30 21:5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8日,交通运输部正式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酝酿2年的网约车新政终于出炉。新政之所以引人关注,不仅在于其影响了数亿网约车用户的出行、数百万网约车及出租车司机的收入,更影响了动辄几十亿元甚至数百亿元估值的网约车平台。新政之后,网约车行业将会出现怎样的变化?这不由引人遐想。

  猜想一

  网约车从个体户

  走向公司化运营

  目前网约车平台已经呈现寡头化格局,但是网约车供给还是一盘散沙。众所周知,经过3年的发展,投入大量资金,网约车平台只剩下滴滴出行、优步、神州专车、易到用车等少数企业。但是,网约车供给方还是以个体户车主为主。

  个体户车主看似自由,但是其效率低下、欠缺培训的短板也显而易见。记者在上海调研发现,虽然某平台的上海网约车司机数量是上海出租车司机的10倍,但是其每日订单量只有出租车的三分之二左右,而且这还是补贴后的结果。这也表明,靠着“散兵游勇”,是无法满足源源不断的出行需求的,市场对于“正规军”的需求正逐步显现。

  另一方面,大量离开出租车队伍的专业司机,也能成为网约车“正规军”的有效候补。和普通的私家车主相比,这些司机更熟悉路况、驾驶技术更熟练,显然也更有竞争力。

  实际上,出租车也经历过从个体户到公司化转变的过程,未来,网约车也很有可能重复这一条路。而且,交通运输部也公开表态,“积极引导鼓励个体经营者组建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司,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保障乘客、经营者和驾驶员的合法权益,为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猜想二

  网约车平台大量参股

  地方网约车公司

  轻资产、重技术是网约车平台此前引以为傲的特质,但是未来过分倚重线上将难以为继。

  一方面,新政明确规定,网约车平台“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还特别指出,“在服务所在地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目前,滴滴出行在400多个城市开展业务,优步也在60多个城市有业务,如果让他们在每个开展业务的地方都外派员工,不仅不划算,而且无法保证质量。相比之下,直接入股当地的网约车公司不失为明智之举。

  另一方面,网约车平台在线上实力很强,但对线下的控制力和影响力有限,网约车个体户可以同时在几个平台接单,平台约束力有限。因此,通过入股地方网约车公司,也能充实其“嫡系部队”,打造其服务品牌。

  当然,即使从投资回报率上来看,当前出行需求如此旺盛,网约车公司未尝不是优质的投资标的,这也属于正常的产业链布局。

  猜想三

  企业通过补贴开启

  最后一轮跑马圈地

  对于网约车行业信手拈来的补贴大战,新政明确予以否定。新政指出,“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有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有价格违法行为”。这段规定的指向很明显,就是不鼓励补贴、反对恶意补贴。

  考虑到新政是从11月份才开始施行,加上执行边界预计要等地方新政出台才明确,因此,新政也就预留出了一段窗口期。考虑到补贴几乎是网约车平台争夺份额的利器,因此在新政窗口期内,网约车平台企业们是有动力通过补贴开启最后一次跑马圈地的。

  声音

  网约车新政是开门立法的典范

  网约车新政的出炉颇为不易,中央牵头、地方实践、多方咨询、反复研讨,其间已数易其稿。最终公布的文本,由7个部门共同署名,涉及至少11个部门的管理领域。

  依法治国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但类似于网约车、电商平台等新生事物,往往面临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如今,随着智慧城市、宽带中国、“互联网+”、分享经济、“双创”等各类经济发展方式的出现,大量新生事物如雨后春笋,在各行各业纷纷涌现。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但是创新创业的过程中也会带来大量社会治理难题。如何应对新生事物,不仅考验着政府的执政智慧,也影响中国能否真正走上创新驱动、升级转型的发展方向。

  网约车作为分享经济的典型代表,本次新政从无到有,正是鼓励创新、依法治国的最佳注脚。对于出行需求日益增多的城市,网约车乘着移动互联网的东风,短短数年内,从新生行业爆发生长为庞然大物。但不可否认的是,网约车在方便公众出行的同时,其无序发展也带来了交通拥堵、司机来源混杂、不当竞争等问题。同时,由于缺乏合法地位,限制了网约车平台的长远发展。因此,必要的规范不仅是公众所需,也是行业发展所需。

  网约车新政的制定过程,也是开门立法的典范。从2014年初网约车平台推出大规模补贴,到2015年网约车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运行,再到2016年初多方博弈网约车新政,一部新政的出台,必然涉及多方的利益,如何兼顾改革、稳定和发展,成为政策制定者必须权衡的课题。网约车新政出台过程中,不仅相关部委反复调研,上海、义乌等地也积极探索,各个省市充分讨论,网约车平台与出租车公司更是各抒己见。最终出炉的新政,基本上成为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

  网约车只是诸多新生事物中的一个代表,但网约车治理的经验却具有广泛的示范意义。闭门造车不可取,立法更应打开门。监管机构需要有更敏锐的观察、更广泛的调研和更冷静的思考,新兴企业需要更充分的表达、更用心的发展和更理智的自律。网约车的实践证明,政府和市场能够实现理清边界、良性互动,既有业态和新生业态也能够协调发展、健康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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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部门约谈四家网约车企业,要求

  加快清理不符要求的车和司机

  交通运输部与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国家信访局六部门28日联合约谈滴滴、优步、神州、易到四家网约车平台企业,要求其按照新出台的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两个文件的要求,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担当社会责任。这是记者29日从交通运输部获悉的。

  约谈中要求网约车平台企业加快清理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和驾驶员,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依法诚信经营,谋求长远发展。对平台公司不落实相关要求,违反法律法规,煽动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将依法处理,严肃追究相关企业及其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取缔相关资质。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表示,在文件出台过渡期后,相关职能部门将联合执法,加大对非法营运等各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出租汽车行业良好市场秩序。(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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