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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尊敬的各级领导谁是朱志康、邱剑明背后的“保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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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3 19:2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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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事无私,政道去邪,法不容情,更不允许有任何庇护者的存在!

  有贪必肃、有腐必反,依法惩腐、推进法治,是中央秉持的基本理念,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待!

  之前,中央纪委、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中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一律不得出入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出入的会所或不向公众开放、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休闲娱乐、美容健生等场所,不得组织和参加在由私人住宅等改造而成的向特定对象提供餐饮、娱乐服务等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安排的宴请,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等。

  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甚至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严重影响党风政风,带坏了社会风气,因此近年来中央纪委就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频出禁令,也查处了一大批逆风而上、顶风违纪的领导干部,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到了党中央反腐败“深不见底、宽不到边”的决心和信心,对绝大多数手握重权的领导干部也形成了一种心理上的震慑,这都是有目共睹的事实。

  然而,有道是积重难返、沉珂不见得药到病除吧。比如,这段时间关于湖北省十堰市中级法院常务副院长邱剑民和十堰市检察院常务副院长朱志康的故事就在网络上甚是热气腾腾,在这个春寒料峭的季节。邱剑民、朱志康何许人也?在不大不小的十堰市怎么算都是两个响当当的人物,其均从一个普通的知识青年做起,一步步做到十堰市法院常务副院长、十堰检察院常务副院长之职,基本上合乎一个“励志”的典型了。如今作为十堰市常务副院长的邱剑民和十堰市检察院常务副院长朱志康一跃成为网络舆论风口浪尖上的人物,实则是反腐败大背景下的必然事件吧。

  2016年12月6日19时左右,有人发现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邱剑民又与他人在一高档会所,以打麻将“卡五星”一局两万元的形式进行赌博,一场输赢大几万,现场后来被群众拍下上传网络。在“有图有真相”的网络语言环境之下,邱剑民短时间成为十堰市的“网红”也真是在情理之中。

  在2016年6月份,朱志康带领一行人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交流学习期间,在未经任何批准、未办理任何手续、且连本合法护照均不曾携带的情况下,更未间向组织汇报备案的情况下,通过贿赂当地“蛇头”,以20元一张的“通行证”就非法偷渡到哈萨克斯坦。

      作为法院、检察院部门的如此级别的领导干部竟然出入私人会所,还进行赌博,偷越国境,这该如何是好呢,就在群众为他们的命运和前途特别关注的这俩月,不知邱副院长、朱副检察长使用何种权力之术,非但让网络举报迅速消失,自己也是安然无恙,继续稳坐钓鱼台,乐看前庭花开花落,也许这就是能耐吧。

     应该说,尽管赌博和偷越国境算不上大罪,但作为司法部门领导干部尤其是这个级别层面的执法领导更是沾染不得,一方面赌博  同样为党纪国法所不容,二则出入私人会所更是中央的禁令,三则既然是赌博就会有钱财的来往,那么“一局两万元”的资金又是从何而来呢?莫非就靠邱副院长的正常收入,还是以赌纳贿?实在是难解啊。

    据十堰市个别群众的发帖可以了解到,邱剑民常年累月、一周要去三、五次的所出入的私人会所是一个高端会所,不挂牌子、没有名字,主要接待的是圈子里的官员和商人,并不对外营业,而能够成为这家私人会所座上宾的不但有邱剑民,还有检察院、法院、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等部门的个别主要领导,他们相互联系、很是默契,经常定期在这家私人会所进行打牌、吃饭、娱乐,几乎是“雷打不动”的规矩,这在中央反腐败驰而不惜的情境下,可谓是一朵奇葩;在中央对“圈子文化”、“山头主义”坚决打击的背景下,无疑就是“顶风违纪”、“面对禁令不收手”,怎能不让群众愤怒和心寒。

   公检法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定期聚会是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生活纪律的,因为他们的勾肩搭背很容易结成一个利益团体,在具体涉及到自我利益的时候互通有无,相互包庇,而置法律和党纪于无形之中。这也难怪,面对网络的发帖举报,邱副院长不仅被定性为“观看赌博”,而且自己也是秋毫未犯,得到了诸多保全,朱副检察长也依然高高坐在台上对同志和群众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再者如坊间传言的邱副院长、朱副检察长还牵涉的和不法商人勾结,冻结一些企业资金、保全企业资产的案件,至今当地纪委也似乎查不出个所以然,真是令人感慨“时空的凌乱之感”了。

    偶然间,笔者在查阅相关资料时发现,邱副院长在2013年4月16日《人民法院报》刊载文章说:“法官要少一点娱乐心,多一点书卷气。社会上曾流传过几句顺口溜,是讽刺某些公务员“不务正业”的:中午像关公,晚上像济公,夜半还响“麻雀”声,根本无心办公。对此我们要加以警惕和预防”。真不知,如今陷于舆论风波的他还能不能记得自己发表的这篇文章呢?

     朱副检察长和邱副院长二人,虽不在一个单位,却都肩负着司法机关的执法重任,担任着重要岗位的领导职务,他们目无党纪 国法,违法违纪以后,仍然无知无耻地逍遥在执法队伍,让人惊悚。

    他们心中无敬畏,行为不收敛,他们违法违纪的事情都敢做,在执法过程中又如何能依法执法,如何能保证司法公正和执法公平?

   一切事情似乎都忽明忽暗存在着,这就需要当地纪委、甚至湖北省纪委能真正重视起近来发生在十堰市那些扑朔迷离的事件。特别是对于出入私人会所的司法领域诸多领导干部千万不能放过,也许只有真正拿起正风肃纪的利剑,才能让隐藏在十堰市的鬼魅魑魉出来走两步,也许才能让可能存在的司法窝案真正曝光在公众的视野内,期盼!

  谁是邱剑明、朱志康背后的“保护神”呢?等待真相吧。

@湖北省纪检委 @新京报 @澎湃新闻 @南方都市报 @华西都市报 @上游新闻 @界面新闻 @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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